释教的根本教义及首要佛经简介

一、底子教义

  从某种意义上,释教教义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两大方面:

  一是关于因果与修行的理论方面的,这是释教教义的实践方面、宗教方面、品德说教方面。释教的善恶因果观与修行法门,既与其它全部宗教、品德说教有共通之处,又自有其殊胜之处。

  二是关于生命和国际的本相方面的,这是释教教义的理论方面、哲学方面、辩证思维方面。释教关于生命和国际的本相的理论,是建立在释教修行(主要是禅悟)根底上的效果。当然,从具体内容上看,这两大方面是不行能截然切割开来的。

  释教的底子教义,主要是:缘起、法印、四谛、八正路、十二缘由、因果业报、三界六道、三十七道品、涅盘,以及自成一体的密宗法义等。现将释教的底子教义简介如下。

  缘起

  缘起,即诸法由缘由而起。在《杂阿含经》中,释迦牟尼从前给缘起下了一个这样的界说:“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此无故彼无,此灭故彼灭”。在《中阿含经》中,释迦牟尼又说:“若见缘起便见法,若见法便见缘起”。

  在《别离缘起先胜法门经》中,说缘起有11个意义:

  (1)无作者义。

  (2)有因生义。

  (3)离有情意。

  (4)依他起义。

  (5)无动作义。

  (6)性无常义。

  (7)片刻灭义。

  (8)因果相续无间断义。

  (9)种种因果品类别义。

  (10)因果更相互符顺义。

  (11)因果决议无凌乱义。

  在《造塔积德行善经》中,有法身偈(又作诸法缘起颂)云:“诸法缘由生,我说此缘由,缘由尽故灭,我作如是说”。在《初分说经》卷下中,有缘起偈(又作缘起法颂)云:“若法缘由生,法亦缘由灭;是生灭缘由,佛大沙门说”。此缘起之理为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之所证悟,为释教之底子原理。释教以缘起解说国际、生命及各种现象发生之本源,由此建立起释教特别的人生观和国际观。

  所谓缘起论,即阐释国际万法皆由缘由所生起之相状及其原由等教理之论说。缘起论是佛法的代表,是释教与国际上其它宗教或古今任何哲学流派相差异的底子特征。缘起论系以“法印”为根底,以“十二缘由”、“四谛”、“八正路”为中心思维。全部释教之教法均以缘起论为依准。不管是原始释教、部派释教仍是大乘释教,任何年代或任何地域之释教宗派,必定以缘起论为其底子教理,反之,则不能称为释教。跟着释教的开展,以缘起论为底子教理,逐步开展出业感缘起、赖耶缘起、真如缘起、法界缘起、六大缘起等一系列缘起论体系教说。

  法印

  所谓法印,即作为印证是否符合佛法的规范。小乘释教有三法印、四法印、五法印之说。

  所谓三法印,即《杂阿含经》卷10所说:“全部行无常,全部法无我,涅盘寂灭”。一般作: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涅盘幽静。

  所谓四法印,即《增一阿含经》卷18所说:“全部诸行无常,全部诸行苦,全部诸行无我,涅盘永寂”。一般作: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诸受皆苦,涅盘幽静。

  所谓五法印,即《菩萨地持经》卷8在四法印外,再加上“全部法空”,则成五法印。一般作: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诸受是苦,全部法空,涅盘幽静。

  大乘释教则以诸法实相作为法印,称一实相印。所谓诸法实相,指全部万法实在不虚之体相,或实在之理法、不变之理,此系佛陀醒悟之内容,本然之实在。释教以为,尘俗知道的全部现象均为本相,唯有脱节尘俗知道才干显现诸法常住不变之实在相状,故称实相。

  四谛

  四谛,又作四圣谛。谛,意为真理或实在。四谛即:

  (1)苦谛:指三界六道存亡轮回,充满了苦楚烦恼。

  (2)集谛:集是调集、积累、感招之意。集谛,指众生苦楚的本源。谓全部众生,因为贪、瞋、痴等构成种种业因,然后感招未来的存亡烦恼之苦果。从底子上来说,众生苦楚的本源在于无明,即关于佛法真理、国际人生本相的无知;正因为无明,众生才处于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等等烦恼之中,由此造下种种恶业;正因为造下种种恶业,又使得众生未来要遭受种种业报。这样重复作茧自缚,轮回不休。

  (3)灭谛:指苦楚的寂灭。灭尽三界烦恼业因以及存亡轮回果报,抵达涅盘寂灭的境地,称为灭。

  (4)道谛:指通向寂灭的路途,主要指八正路。释教以为,依照佛法去修行,就能脱离存亡轮回的苦海,抵达涅盘寂灭的境地。

  八正路

  八正路,即符合正法的八种悟道成佛的途径,又称八圣道。即:

  (1)正见:正确的见地,脱离全部断常邪见。

  (2)正思维:正确的思维,脱离全部片面别离、倒置梦想。

  (3)正语:正确的言语,也便是不妄语、不慢语、不恶语、不谤语、不绮语、不暴语,远离全部戏论。

  (4)正业:正确的行为活动,也便是不杀生、不盗窃、不邪淫等,诸恶莫做,众善奉行。

  (5)正命:正确的给假方法,即远离全部不正当的工作和营生方法,如赌博、卖淫、看相、占卜等。

  (6)正精进:正确的尽力,去恶从善,勤勉修行,不懒散度日。

  (7)正念:正确的念法,即忆持正法,不忘释教真理,不时以惕励自己。

  (8)正定:正确的禅定,即专心一境,身心幽静,远离散乱之心,以释教才智去观想事物的道理,取得人生的醒悟。

  十二缘由

  所谓十二缘由,便是:无明,行,识,名色,六入,触,受,爱,取,有,生,老死。这十二个环节一环套一环,顺逆都相互缘生缘灭,故称十二缘由。具体而言:

  (1)无明缘行正:无明,指众生对佛法真理、对国际人生本相的无知状况。正因为无知,由此发生行,即盲目的激动,亦即毅力活动。

  (2)行缘识:正因为有毅力活动,因此发生心识,识即精力活动,指依照毅力活动投生后发生开端的知道。

  (3)识缘名色:因为心识活动而构成精力和物质的胎质。名,指概念,精力方面;色,指色质,物质方面的形体。

  (4)名色缘六处:六处,又称六入,在此指六根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感官和知道器官。这时,胎质逐步老练,行将诞生。

  (5)六处缘触:触指触摸,指胎儿出世后,六种感觉和知道器官与外界触摸。

  (6)触缘受:受即感触、承受,因为身心逐步发育,六根与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境触摸频频,而发生相应的或苦或乐、或不苦不乐的感触。

  (7)受缘爱:爱指爱欲、贪爱,跟着年纪的增大,在不断感触的根底上发生别离心,有了爱恶之情。

  (8)爱缘取:取即执着、寻求,正因为有了贪爱,到了成年今后,爱欲强盛,开端对外界执着寻求。

  (9)取缘有:这儿的有,指思维、行为所发生的难以抹掉的成果,即业,分为善、恶、无记三种性质的业。因为执着,造下了种种业。

  (10)有缘生:正因为有了业,这种业必定发生未来的果报,使人在身后从头投胎受生,然后导致来世的再生。

  (11)生缘老死:有了生则必定引起老、死。

  这样,十二个环节曲折不断地存亡轮回,互为缘由,便是十二缘由。

  由此可见,众生之所以有存亡轮回种种苦楚烦恼,本源在于无明,即对给假实在的无知。反之,只需破除无明,就可以灭除存亡轮回的苦楚而取得摆脱。佛说:“无明的来源不行见,不行假定在某一点之前没有无明”;但一起,佛又说:“但凡真实见到苦的,必也见到苦的生起,必也见到苦的止息,必也见到导致苦的止息之道”。

  十二缘由包括曩昔、现在、未来三世,有两重因果联系,称为三世两重因果。

  因果业报

  因果,或称因果律,为释教教义体系中,用来阐明国际全部联系的底子理论。谓全部事物皆由因果规则分配之,有因必有果,有果必有因,“已作不失,未作不得”。若否定这种因果之理的存在,则称“拔无因果”。《地藏轮经》云:“拔无因果,断灭善根”。《中阿含经》卷14云:“不畏后世,恶贯满盈”。

  释教在因果问题上对立四种邪执:

  (1)邪因邪果,行将万物生起的原因归结为大安闲天等超设备的力气。

  (2)无因有果,即供认现存的现象国际为果,但此果的原因是难以探求的,故否定此果的原因。

  (3)有因无果,即供认现存的现象国际为因,但此因的成果是难以探求的,故否定此因的成果。

  (4)无因无果,即否定因果二者,不供认全部因果。

  释教以为,众生的行为能引生异时之因果,善之业因必有善之果报,恶之业因必有恶之果报,此称善因善果、恶因后果,或称善因乐果、恶因苦果。这种因果之理,俨然不乱,称为因果业报,又作因果报应、善恶业报。若从实践修行上论因果联系,则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,这称为修因得果、修因感果。又一般所谓三世因果,多系指异熟因和异熟果之因果联系而言。亦即以为现世之罪福苦乐,乃宿世所造善恶诸业的果报;而此生之善恶行为,亦必将影响来生的罪福报应。《因果经》云:“欲知曩昔因者,见其现在果;欲知未来果者,见其现在因”。

  与三世因果密切相关的是三时报业,所谓三时报业,即依据善恶业因所招感异熟果的时刻,分为:

  (1)顺现业,即现在世造业,现在世受报。

  (2)顺生业,即此世所造业,下一世受报。

  (3)顺后业,指此生所造业,在多世今后受报。

  《大宝积经》云:“倘若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缘由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”。

  对因、缘、果的具体分析,释教有六因、四缘、五果之说。六因即:能作因、俱有因、同类因、相应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;四缘即:缘由、等无间缘(又称“次序缘”)、所缘缘、增上缘;五果即:异熟果(又称“报果”)、等流果、士用果(又称“士夫果”)、增上果、离系果(又称“摆脱果”)。以上概念的具体意义在此不具体介绍。

  与缘由果报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业。业,音译作羯磨,做作之义。意谓行为、效果、毅力等身心活动。若与因果联系结合,则指由曩昔行为连续下来所构成的力气。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之果的力用,称为业力。业的果报,则称业报,又称业果,即善恶业因引起的苦乐果报。业,本为印度自古盛行的一个重要思维,释教承继并开展了这一思维,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。

  要指出的是,释教尽管着重因果规则是遍及的国际规则,但并不供认宿命论。释教在着重业力的一起,也充分肯定心力的效果。以为心能造业,心也能转业,业力与心力是相互效果的。《优婆塞戒经·业品》云:“遇善常识,修道修善,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”。《宗喀巴显密次序科颂》云:“业果若不定,便成无因果;业果若决议,众生不成佛。当知业可转,如二水相投:热多冷从热,冷多热从冷”。顿悟禅师云:“业由心造,业随心转”。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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