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天地间,孝为百行首

  人的终身只欠两个人的:其一是母亲,其二是父亲。俗话说,百善孝为先,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有几千年的前史,奉养孝敬爸爸妈妈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,也是有必要恪守的法律规定。亲情是一个人好心、爱心和良知的归纳体现;孝敬爸爸妈妈,敬重老一辈,是做人的本分,是不移至理的美德,也是各种道德构成的条件,因此向来遭到人们的称誉。试想,一个人假如连孝敬爸爸妈妈,酬谢哺育之恩都做不到,谁还信任他是个“人”呢?又有谁乐意和他打交道呢?

  下面这个故事就很值得人们沉思:

  汉朝有一位孝子,名叫韩伯俞,他服侍母亲非常孝顺,对母亲的话是唯命是从。即便他的学识一天比一天好,他依然将母亲的训诲记在心里。由于母亲的教训非常严厉,韩伯俞一不小心做错完事,母亲就会用手杖打他,尽管很痛,但他总是忍受着,不敢有违背的行为。

  有一次,他做错事,母亲打他的时分,他却大哭起来了。母亲觉得很古怪,就问他说:“曾经打你,你从来就没哭过,今日为什么哭了呢?”

  韩伯俞哭着说:“曾经母亲打我的时分,我觉得很痛,知道你年青有力气,身体仍是强健的。今日母亲打我,我却觉得不疼,知道你的力气逐渐虚弱,身体状况必定不如早年了,我觉得很伤心,所以就情不自禁地哭了出来。”

  后来,这件事颂扬出去,咱们都说韩伯俞是个很孝顺的孩子。

  “身体发肤,受之爸爸妈妈”,一个人依托爸爸妈妈来到这个世界上,一起又要依托爸爸妈妈的勤劳哺育才干长大成人。多少爸爸妈妈在孩子患病的日子里忧心忡忡、夜不能寐;多少爸爸妈妈为使孩子吃饱穿暖,甘愿自己节衣缩食节衣缩食;多少爸爸妈妈为使孩子日子的更好一些,夜以继日,忘我工作。

  孩子长大后,作为对爸爸妈妈哺育之恩的报答,奉养和孝敬爸爸妈妈乃水到渠成之事,“谁言寸草心,报得三春晖”,既为人子,对爸爸妈妈行孝道应是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做为优异的子女,要在家庭中扮演最好的人物,就应建立这样的观念:倘若有一件衣,应先给爸爸妈妈穿;倘若有一口饭,应先给爸爸妈妈吃;倘若有一间房,应先给爸爸妈妈住;由于咱们深信,人生天地间,孝为百行首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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