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学佛同修女众能称师姐吗?

善士问:

  我传闻皈依今后,不管男女只能互相等“师兄”,不能称“师姐”,是吧?

宗舜法师答:

  依照《四分律》、《五分律》等律典所载,僧团开会处理僧事(羯磨)或许诵戒的时分,对男性落发人(比丘)称号为“大德僧”,对女人落发人(比丘尼)称号为“大姊僧”。这是最为正式的称号。一般称号比丘为“大德”,称号比丘尼为“大姊”。如《四分律》卷第六记载:

  时有一比丘著弊故补纳僧伽梨,莲华色比丘尼见已发慈愍心,即问比丘言:“大德!何以乃著此弊故僧伽梨耶?”答言:“大姊!此尽法故弊坏耳。”莲华色比丘尼著一贵价僧伽梨,语比丘言:“大德!我持此衣与大德,大德所著衣可与我不?”比丘答言:“可尔。”即脱僧伽梨与比丘尼,彼取比丘弊故衣著之。

  明弘赞辑《四分律名义标释》卷第十九解说“大姊”说:“姊,音子,女兄也。本作姊,俗作姊。姊,四姓落发,同归姓释,是为法中姊妹。”

  相同,居俗女居士之间仍是彼此称“姊”,昙无谶译《大般涅槃经》卷一:

  尔时复有八恒河沙诸天女等,其名曰广目天女而为上首,作如是言:“汝等诸姊!谛观,谛观,是诸人众,所设种种上妙供具,欲供如来及比丘僧。我等亦当如是,严设奇妙供具,供养如来,如来受已,当入涅槃。

  比丘尼称女居士相同能够称“大姊”。如唐道宣律师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卷下说:“《善见》云,唤婢为大姊,不得云婢。”这是说,落发后,关于原本是女仆的,也要称为“大姊”,不得呼为“婢”。

  可见,即便皈依今后,对女居士称为“师姐”没有什么问题,这其实便是“大姊”这个词的现代表述方法。至于有人了解的,皈依、落发都是大丈夫行,所以女人发大心也是大丈夫,不需要用“师姐”这样的柔性词语。只能说,这样的主意能够了解,但假如依照释教传统来说,称“师姐”或许“大姊”是没有什么不当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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